本报讯(通讯员梁珠海)12月13日,县农林局执法人员向黄塘镇?#22616;?#26449;某养殖户送达了“泔水(餐厨剩余物)养猪”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近日,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接到群众关于有人以泔水养猪的举报,县农林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开展相关案件调查。调查结果显示,当事人在接到关于不能使用泔水(餐厨剩余物)饲养生猪的宣传,并签订不使用泔水(餐厨剩余物)饲养生猪?#26576;?#35834;书的情况下,依然托运泔水饲喂生猪,给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造成极大风险,也对附近的生猪养殖户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县农林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使用泔水(餐厨剩余物)饲喂生猪的行为,并处罚款1000元。
泔水(餐厨剩余物)是非洲猪?#26519;?#35201;传播源?#32602;?#21439;农林局将继续对泔水(餐厨剩余物)饲养生猪行为保?#25351;?#21387;严打态势,切断疫情传播途径。 |